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 关于“华鸿正信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冒用我公司名义、提交虚假登记材料 的声明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101741537D,下称“我公司”)近日发现,华鸿正信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CXW3Y67B,下称“华鸿正信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设立登记。根据该公司公示的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其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为“王辉”,公司监事为“何芳”,我公司为持有其100%股权的唯一股东。

经核查,我公司从未做出过有关设立华鸿正信公司及委派上述人士任职的任何决定;从未盖章、签署或出具及向任何部门提交过与华鸿正信公司登记设立事宜相关的任何文件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董事、监事任命或委派书);亦从未就华鸿正信公司登记设立手续办理提供过任何配合或协助(如:配合进行“人脸识别”实名认证)。


基于上述客观事实,我公司确信:华鸿正信公司系冒用我公司名义,编造我公司为其持股100%股东的虚假信息,并可能采用了伪造、变造我公司营业按照、印鉴等方式,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提交虚假材料而骗取了前述市场主体登记。

我公司认为:华鸿正信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同时,其冒用我公司名义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我公司合法权益,亦可能误导社会公众,扰乱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就此,我公司已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举报材料,请求其依法处理。同时亦敬告社会公众:华鸿正信公司上述设立登记及其后实施的任何活动,概与我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
2023年9月20日